主任:刘维仲

委员:安建梅 胡青平 李柯 王祎玲 杨纯 梁丽琴 高瑞如

张直峰 刘维仲 薛义霞 张林静

秘书: 张丽

工作职责:

1. 审查向公司推荐本公司学士和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;

2. 负责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导团队格审查;

3. 负责对问题学位论文审查、评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