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任:刘维仲
委员:安建梅 胡青平 李柯 王祎玲 杨纯 梁丽琴 高瑞如
张直峰 刘维仲 薛义霞 张林静
秘书: 张丽
工作职责:
1. 审查向公司推荐本公司学士和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;
2. 负责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导团队格审查;
3. 负责对问题学位论文审查、评议。